| 展演場地\計費時段 |
上午 |
下午 |
晚上 |
| 09:00~12:00 |
13:30~17:00 |
18:30~22:00 |
| 表演廳 |
30坪 80席 |
演出時段 |
$10,000 |
$10,000 |
$10,000 |
| 彩排時段 |
$5,000 |
$5,000 |
$5,000 |
| 和式講堂 |
16坪 30席 |
演出時段 |
$4,000 |
$4,000 |
$4,000 |
| 彩排時段 |
$2,000 |
$2,000 |
$2,000 |
|
貴賓室 |
10坪 |
演出時段 |
$3,000 |
$3,000 |
$3,000 |
| 彩排時段 |
$1,500 |
$1,500 |
$1,500 |
| 前庭廣場 |
100坪 |
演出時段 |
$6,000 |
$6,000 |
$6,000 |
| 彩排時段 |
$3,000 |
$3,000 |
$3,000 |
| 後院廣場 |
100坪 |
演出時段 |
$6,000 |
$6,000 |
$6,000 |
| 彩排時段 |
$3,000 |
$3,000 |
$3,000 |
| 備註 |
以上收費表至2010/12/31止,自2011/1/1起將調整價格 |
| 器材租用 |
器材名稱 |
單價 |
備註 |
| 單槍投影機 |
$3,500 |
演講台 |
$500 |
| 筆記型電腦 |
$1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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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表演廳 音響麥克風 |
免費提供3支麥克風 |
每加租一支加收500元 |
| 和式講堂 音響麥克風 |
$500 |
每租一支麥克風收500元 |
| 投影螢幕 |
$300 |
|
| 桌巾 |
$100(每張) |
|
| 椅套 |
$100(每張) |
|
| 清潔費 |
使用外訂茶點,表演廳收清潔費2000元、和室講堂及貴賓室收清潔費1000元。外燴用餐清潔費5000元。 |
| 注意事項 |
1.本館場地使用必須為文化、藝術、學術等性質之活動‧每一項活動申請,於繳交場地申請確認表後須經審 查以確定活動性質符合規範‧
2.通知場地申請確認後,請於一個星期之內繳交訂金(場租之20﹪),以完成申請程序,否則視同棄權。
3.本館地處住宅區,活動進行期間應善盡維護週遭生活品質,不得有擾民情形。
4.承租單位須遵守環保署噪音管制法之相關規定,戶外活動日間使用擴音設施不得超過75db、晚間(2000-2200)不得超過65db,違反者除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外,本館得立即中斷活動進行至完成改善為止‧再發生同一情事時,本館得終止活動,承租單位不得要求退還租金‧
5.租用時間不滿一時段以一時段計費。
6.使用時段與時段之間的休息時間(1200-1330,1700-1830),和式講堂、貴賓室需加付$1000元,其他場地加付2000元。
7.加班時段 (早上0900之前及晚上2200之後)除每使用三小時以一時段計費外,人員加班費每一小時500元另計。
8.弱勢慈善團體承租以表定價格八折優惠。
9.租用期間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更動本館設施及植栽,使(租)用相關器材,應善盡維護保管之責,並遵守官邸藝文沙龍場地使用細則,若有任何違反或損壞,應負責賠償或修復。
10.本館所有場地牆面禁止黏貼膠帶、雙面膠棉及釘子、圖釘等。
11.有關場地佈置、復原等均由承租單位自行處理。
12.本館全面禁止停車及吸煙‧
13.若需勘查場地,請事先聯絡,預約安排時間,電話02-2396-8198。
14.表演廳及前庭廣場之活動,若有必要需於活動開始一個星期前開技術行政協調會議。
15.因外食、活動佈置等產生之大型垃圾,須另酌收清潔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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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以上價格均為含稅價◎修訂日期:99年10月 |